一、代收稅款

代收稅款辦理手續,請於繳納期限前繳交稅款,逾期者本會依法代扣滯納金及利息,繳款前應先檢查稅單是否齊全,若有缺漏請先向相關單位申請補發,繳款後請檢查收據聯是否有經辦人員蓋章,並妥為保存,以為憑證。

 二、代收款項

代收票據、稅費、罰款、國民年金、公用事業、電信費、信用卡費、幼兒園及學校費用、瓦斯費、黨費、政府機關款項、停車費、有線電視及寬頻費、工會費、仲介費、管理委員會費、其他。

 三、代理公庫

經收各項公庫款、兌付公庫支票、經管公庫機關專戶存款、代理統一發票銷售業務。